峨眉山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

稿件来源:【365asia】 签发时间:【2018-06-05】

  一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  2017年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358天,环境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为284天,优良天数占79.3%,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4天,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1 微克每立方米、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,一氧化碳(日均值第 95百分位平均浓度)年均浓度为1.4毫克每立方米,臭氧(日最大 8 小值第 90 百分位平均浓度)年均浓度为143 微克每立方米,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为48 微克每立方米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为78 微克每立方米,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。

  二、环境水质质量状况

  2017年度,峨眉河、临江河所有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0%,同比下降了25%。其中,五七桥断面水质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Ⅰ类标准要求,刘村铁路桥断面水质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标准要求;曾河坝断面为Ⅴ类水质,主要污染物为总磷;红卫一队断面为Ⅳ类水质,主要污染物为氨氮。城市饮用水源地及8个在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年监测值均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标准。

  三、环境声环境质量

  2017年度,峨眉山市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.1分贝;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噪声为50.1分贝,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1.0分贝,昼夜平均等效声级为50.6分贝;城市道路交通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3.1分贝。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了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相应标准。